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路政运政联动治超工作第二季度检查情况通报
索引号: | ZDDBG200261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3]572号 |
发布机构: | 厅安监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路政运政联动治超工作第二季度检查情况通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3-07-24 |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局,厅运管局:
根据省厅《关于加强路政运政联动治超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交函〔2012〕832号)要求,6月中旬,省厅组织省公路局、厅运管局、各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员对全省路政运政联动治超工作进行了第二季度交叉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了12个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治超办、市运管处、部分县运管所和超限检测站,重点检查了各市对第一季度检查通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路政运政联动治超工作的推进情况。检查发现,全省第二季度治超工作比较平稳,路政运政联动治超工作明显好于第一季度。
(一)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路政运政联动治超工作高度重视,迅速整改第一季度检查通报的问题,全省路政运政联动治超工作正逐步有序进行。
(二)二级公路收费站撤站后,货运车辆流量有所增加,经过超限检测站的非法超限车增加不多,全省干线、农村公路超限率稳定控制在0.2%以下,但通过盲区路段绕行超限检测站的非法超限车辆有所增加。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市交通运输局仅仅通过转发文件部署联动治超工作,工作要求过于宏观,落实措施不够具体,相关制度不够完善,造成联动治超工作衔接不够顺畅。
(二)部分市交通运输局没有按省厅要求组织路政运政联动治超培训,工作人员对联动治超业务不够熟悉。检查发现,部分县运管所工作人员不使用统一的法律文书和制式表格,不会用信息化手段办理联动治超业务;部分超限检测站治超人员对“一超四究”和“黑名单”制度理解不到位,业务不熟练,向运管机构抄告信息时存在不全面、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
(三)全省运管系统内部联动治超工作运转不够顺畅,信息抄告手段相对落后,部分市与市、市与县信息抄告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不够明确,造成信息抄告不及时,案件积压,得不到及时处理。
(四)全省运管系统缺乏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造成各县运管所在执行“一超四究”时,行政处罚标准掌握不一致。
三、工作要求
(一)省公路局要加大对超限检测站联动治超工作的指导力度,解决超限检测站抄告信息不全面、不准确、不及时的问题。要督促各市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超限车辆绕行盲区路段的问题。
(二)厅运管局要督促各级运管机构尽快明确专职治超人员及工作职责,明确联系方式,理顺工作流程。尽快制定下发“一超四究”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三)各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路政运政联动治超工作的领导,细化完善联动治超的措施,制定联动治超的考核奖惩办法。要加强对联动治超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联动治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联动治超培训,使治超人员熟练掌握“一超四究”和“黑名单”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请各单位将省厅通报问题落实情况于2013年9月15日前上报省厅,省厅将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并将抽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一、二季度重复通报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省厅将通报全省,点名督办。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7月22日